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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计算的?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有哪些?

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费怎么计算的

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费计算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、侵权的手段、造成的后果、侵权人的经济状况、当地的生活水平。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五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:

(一)侵权人的过错程度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;

(二)侵权行为的目的、方式、场合等具体情节;

(三)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;

(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;

(五)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;

(六)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。

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有哪些

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形有:

1.公民的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人格尊严权、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时,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。

2.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权利的,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。

3.公民去世后,其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、隐私、遗体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,使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的,死者的近亲属也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。

4.监护权受到侵害引起精神损害,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赔偿精神损害。

5.特定纪念物品遭受灭失或毁损引起精神损害的,受害人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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